■警方檢查部分被虐殺的巴西龜。 資料圖片■警方檢查部分被虐殺的巴西龜。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疑患精神病六旬無業漢,用鉛筆插頸穿內臟虐待10隻在東區醫院飼養的巴西龜,導致其中5隻傷重死亡,事後被警方刑事起訴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件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17日,以等候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並下令將被告還柙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上月26日東區醫院龜池內飼養的10隻巴西龜,被人用鉛筆由口部或頸部插入,直入內臟至尾部穿出,其中5隻經搶救後不治。

5隻死亡 被告押小欖等報告

控罪指,60歲被告蔡曼生涉於今年10月26日,在東區醫院主座大樓2樓平台花園龜池內,殘酷折磨10隻龜,導致牠們受到不必要痛苦。裁判官決定先行索取蔡的精神科報告,以決定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或應否考慮判處醫院令。

據了解,被告曾經在東區醫院精神科求診,醫院的閉路電視亦拍到被告現身水池附近,但畫面見不到他虐待龜隻的情形,警方其後在被告家中搜到180枝與兇器同款的鉛筆。

香港法例第一百六十九章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列出有關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如殘酷地打、踢、惡待、或殘酷地將其折磨、激怒或驚嚇,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從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痛苦,或身為任何動物的擁有人而准許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痛苦,涉事人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判監3年以及罰款200,000元。


本文來源:http://paper.wenweipo.com/2017/11/05/YO1711050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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