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話:講錢失感情?狗咬狗主人反目唔賠

不少主人都會帶狗狗到附近見狗朋友一起玩樂。不過,狗朋友間難免會有爭拗甚至打架,狗主又會否承擔身為主人責任?近日有網民發貼指,愛犬去年於青衣被另一隻狗咬傷,腳骨斷成三節,惟經過一年周旋,至今對方狗主仍未肯賠。她因此曾告諸公堂,但勝訴後亦未能夠成功尋人,她懷疑對方報假住址以避過賠償,因此昨日(27日)在網上發文尋人,希望對方能承擔責任。

事發於去年5月,事主Fanny與其他柴犬狗主相約在青衣一個寵物公園放狗,當時7個月大的柴犬小吉,突然被約9個月大的柴犬Patpat咬着狂「揈」兩次,小吉痛苦慘叫。各人見狀急急抱起小吉,再抱重傷的小吉送到診所。

經診斷,小吉嚴重骨折,腳骨斷成三節。由於當時情況危急,事主於手術後才與Patpat主人相商討醫療費用事宜。然而,對方雖口頭承諾作出賠償,但後來卻因「覺得隻狗無可能咬到小吉咁傷」而拒絕賠償。

柴犬Patpat主人一直撒賴,Fanny最終向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對方因缺席敗訴。Fanny獲判可獲賠償港幣約5萬元的醫療費用。但對方繼續玩失蹤,就算執達吏依據地址上門,該單位的人亦堅稱查無此人,亦不認識涉事狗主。惟當Fanny致電柴犬Patpat主人時,對方又如常接聽:「唔明你講咩,唔好再騷擾我!」

Fanny十分氣結,痛斥該男不負責任:「為咗唔想賠錢,賴皮男可以去到幾盡?」無計可施之下,Fanny只好把事件發布到各大群組,希望能在網絡世界尋人。東網記者亦曾致電柴犬Patpat主人,但對方表示「唔會透露同唔會回應」便隨即掛線。


網民有話說

Joy Chan Pui Ying:咁似香港,原告變被告。

Wai Chan:咁cheap…呢啲人真係…男人老狗做錯事就要負責㗎啦…雖然打交係好平常,但係出事就要正視問題㗎喇,仲要報假地址,擺明係有心。

Quibi Yeung:隻柴(犬)有個咁主人好悲哀。

Kam Ha Lee:講錢失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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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828/bkn-20170828184824731-0828_0082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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