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董鑫

臨近年底,各地對“小金庫”專項治理繼續加碼。

“小金庫”其實是個老生常談的話題,這些年各級紀委的通報都屢見不鮮。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河北承德在清理“小金庫”專項行動中黨政紀處分29人。

不過設“小金庫”常見,一下設9個的並不多。四川省丹棱縣林業局局長王國川近日被披露私設9個“小金庫”,套取項目經費共計644萬餘元,用於個人花銷等事項。

可能有人會問,一下設9個小金庫,管得過來嘛?

局長找人管9個小金庫 還時常讓整點"野味兒"

最多可同時運轉4個“小金庫”

“小金庫”也可以理解為“私房錢”,拋開嚴格的定義,這筆不義之財好多“大老虎”和“小蒼蠅”都有,但“大老虎”的金庫來源相對單一,很多都是受賄所得,“小蒼蠅”的則多與貪汙有關。

公款是有限且不能隨意支取的,為了充實小金庫的資金,“小蒼蠅”們想出的名目極其繁多。

套取經費就是其中重要途徑之一。

四川省的丹棱縣有將近50%的森林覆蓋率,林業局對於9個重點林業項目都有補助。2011年12月,丹棱縣林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國川走馬上任,授意身邊工作人員、個體老板、部分林業種植戶虛報林業補助項目領取這些補助,再讓享受了補助的農戶簽訂捐款倡議書,表示自願上繳補助支持全縣林業建設,這樣冒領套取的資金就都進了林業局的“小金庫”。

如此,從2012年到2017年3月最終被查處,林業局先後從9個項目套取資金644餘萬元,設立了9個“小金庫”,最多的時候同時有4個“小金庫”在運轉,為王國川和其他林業局的幹部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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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部分應該入公賬的資金也是重要途徑。

2015年11月30日,浙江省浦江縣檀溪鎮潘家村的居家養老照料中心開業了,共收到各方捐助善款26萬餘元。除去購買廚具和開業吃請花費的6.5萬餘元,這筆捐助款還剩下19.5萬餘元。潘家村黨支部書記潘小武對這筆錢動了心思,餘款沒有放入村集體賬戶,而是暫存在以個人名義單獨開設的銀行賬戶中,其中的6萬元作為了部分村幹部的“小金庫”。

1萬多的違章罰款“小金庫”出

貪官的職位有大有小,但這並不決定“小金庫”的數額。

2016年1月,廣東省地質實驗測試中心原副主任兼珠寶玉石及貴金屬檢驗站原站長郭清宏、原副站長曹姝旻的貪汙案在廣東中院受審,在很多人看來,地質實驗測試機構是個“清水衙門”,可這兩位通過收取珠寶站下屬辦事處的珠寶檢測款後不上交的方式,在“清水衙門”裏設立了一個高達1.68億元的“小金庫”。

“倉廩”實了,開支也就更任性。

“小金庫”的開支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打著“為公”的旗號,像超標公務接待這種財務製度不允許的開支,就在“小金庫”中衝抵,還有逢年過節從“小金庫”中支錢給員工超發補貼、福利。比如,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社會保障局局長高繼林在2009年至2011年間,違規設立“小金庫”,金額達61萬元,用於發放節日慰問和工作補貼。

還有一種就是領導幹部的個人開支。

比如,原丹棱縣林業局局長王國川過年的拜年錢,幫助親戚辦留校送禮、送土特產,給省外的朋友快遞時令水果都是在“小金庫”支取。他的專車是一位私人老板提供的越野車,凡是加油、維修甚至因違章扣分、罰款,也要從“小金庫”中列支,2015年10月,這輛車處理違章的費用達11880元,其中購買駕駛本分數花費7680元。剛才提到的郭清宏和曹姝旻還用“小金庫”裏的錢在廣州市購買了多處房產。

但也不是所有的貪官都這樣揮霍自己的金庫,很多人還有“金屋藏贓”的癖好,比如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長魏鵬遠。2014年,魏鵬遠被查時家中發現2億多元現金,屋內除了一張床之外,沒有其他擺設,床墊下麵的紙箱裏、壁櫃和儲物間的拉杆箱和手提袋裏都是現金,一台點鈔機當場報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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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副局長馬俊飛,總價值超過1.3億元的錢物堆滿他的兩所房子;廣東省疾控中心免疫規劃所原所長羅耀星專門租了一套豪宅存放贓款,還用黑塑料袋紮成一捆一捆,被查時有些錢都發黴了。

“小金庫”的保管人是誰?

除了這些有特殊癖好的,多數貪官為了“不親自沾上銅臭”,就把這些非法所得放在別人的口袋裏,但什麽時候有需要又伸手可得。

小官的“小金庫”保管員大都是身邊人,大都是一把手“小圈子”裏的成員,這種情況下一人落馬往往帶出一群。

丹棱縣國有林場場長馬應國就曾是原林業局局長王國川的金庫保管員之一。王國川剛到林業局僅一個月,第一次找馬應國談話,就提出想用國有林場的資金,報銷自己在縣委辦期間不能入賬的煙酒款等約6萬元。在保管金庫的時候,王國川經常讓馬應國安排吃喝,一周常要吃個兩三回,有時候還要整點“野味”。

大官“大金庫”的保管員則有個專門的稱呼——“白手套”,雙方在明麵上保持著陌生關係,但“白手套”會在大官的幫助下攫取財富,這財富也並不完全是“白手套”自己的,大官可以予取予求。比如,劉誌軍和丁書苗。劉誌軍曾描述過他倆之間的關係,他幫助丁書苗把企業做大做強,為自己的仕途打造經濟基礎,以備在他需要的時候,丁書苗能為他奔走,並用金錢鋪路。

事實也確實如此,2007年年底,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宏達被調查,劉誌軍擔心他交代出自己收受10萬美元的事情,指使丁書苗“撈人”,為此丁書苗花費了4000萬元;2008年“4·28”膠濟鐵路事故發生後,劉誌軍想離開鐵道部到地方任職,讓丁書苗出錢替他跑動關係,丁書苗為此又花費500萬元。

後來檢方指控丁書苗行賄劉誌軍時,她的辯護律師還據此稱,這些財物沒有給劉誌軍,不符合行賄罪的構成要件。不過,這個辯護觀點沒有被采納。

資料 | 新華社 羊城晚報 中國紀檢監察雜誌 央視新聞等

校對 |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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