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產繼承

解析兩岸與跨國繼承法律衝突問題

在全球化時代,跨境家庭與台商企業正面臨著複雜的遗產繼承挑戰。當親人離世後,涉及不同司法管轄區的資產分配往往引發法律衝突,其中最常見的就是「屬人主義」與「屬地主義」的適用差異。以台灣家庭在美國擁有房產為例,根據台灣民法,所有子女均享有平等繼承權,但美國部分州卻可能優先保障配偶權益,這種法律衝突若未提前規劃,極易導致家族成員對簿公堂。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中國大陸與台灣的繼承制度存在顯著差異。大陸《民法典》繼承編規定法定繼承順序僅限兩順位,且對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的權利保障與台灣不盡相同。近年曾發生台商在大陸經商猝逝,其大陸配偶與台灣元配子女就公司股權歸屬產生爭議的案例,由於當事人生前未做好跨境遗產繼承規劃,最終導致資產凍結長達三年之久。這充分顯示了解各國繼承法基本原則的重要性,包括強制繼承份額、特留分規定等核心概念。

實務上建議採取「屬地主義優先,屬人主義補充」的處理原則。具體而言,不動產通常適用所在地法律,動產則可能適用被繼承人本國法。例如在日本的存款帳戶,需同時符合日本金融法規與台灣繼承程序;而東南亞國家的企業持股,更可能觸及外資持股限制等特殊規定。因此建立跨國資產清單,並預先諮詢各國專業律師,已成為現代家庭財富傳承的必修課。

比較主要國家繼承稅制與申報要求

各國遺產稅制差異懸殊,對跨境資產的遗產繼承規劃影響深遠。美國採用累進稅率制,聯邦遺產稅免稅額雖高達1200萬美元,但針對非美國稅務居民僅提供6萬美元免稅額,且稅率可達40%。這意味著台商在美房產若價值500萬美元,其繼承人可能需繳納近200萬美元稅款,若未預留現金準備,恐被迫拍賣資產。

日本繼承稅以高稅率著稱,基礎扣除額僅3000萬日元加600萬日元乘以法定繼承人數,超過部分適用10%-55%累進稅率。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稅務機關對全球資產課稅,即使繼承人非日本居民,只要被繼承人離世前五年內有日本居留紀錄,其在台灣的資產也可能被納入課稅範圍。這種「追溯課稅」特性常被納稅人忽略,導致事後面臨巨額稅單。

中國大陸雖暫未開徵遺產稅,但已有草案討論多年,且現行贈與稅相關規定仍可能影響資產移轉。東南亞國家中,新加坡完全免徵遺產稅,成為許多高資產人士的財富管理中心;馬來西亞則依各州規定徵收遺產稅,且申請過程繁瑣。歐洲各國制度更為複雜,英國遺產稅門檻為32.5萬英鎊,法國則對直系親屬繼承課徵5%-45%稅率,且包含全球資產。

跨境申報實務上常見三大難題:申報時限衝突(美國9個月vs台灣6個月)、貨幣換算匯率基準日認定、以及雙重課稅避險。建議透過雙邊稅務協定申請稅收抵免,或利用特定免稅額度進行規劃。例如美國與台灣雖無遺產稅協定,但可透過婚姻扣除額、慈善捐贈扣除等項目降低稅負,這些都需要專業會計師提前佈局。

提供資產配置與文件認證實務建議

有效的跨境遗產繼承規劃,始於系統性的資產配置策略。首先建議建立「三層資產架構」:流動層(現金、存款)確保稅務與費用支出,穩定層(保險、信託)提供繼承人生活保障,成長層(股權、不動產)實現財富永續。特別推薦考慮設立境外信託,將資產所有權與受益權分離,既能避免漫長的遺產認證程序,又能實現稅務優化目標。

文件準備是跨境繼承成功的關鍵。基礎文件包括各國版本的遺囑正本、資產清單、婚姻與出生證明等,進階文件則含蓋信託契約、保險單據、公司持股憑證等。需特別注意,各國對遺囑形式要求嚴格,美國多數州要求兩位見證人,香港則接受親筆簽名遺囑,德國卻規定必須公證。實務案例顯示,某台商在美日兩地分別立遺囑,因內容矛盾導致執行困難,凸顯統一規劃的重要性。

跨境文件認證流程尤為複雜,通常需經過「認證鏈」處理:先由當地公證人公證,再送交外交部認證,最後經目的地國駐外館處驗證。這個過程在疫情期間可能長達數月,建議重要文件預先完成認證程序。近年數位資產繼承也成為新挑戰,包括加密貨幣錢包、社交媒體帳號等,這些都需在遺囑中明確指定繼承方式,並確保繼承人能夠取得存取密鑰。

對於高資產家庭,建議採取「地域分散、工具多元」的配置原則。可考慮將流動資產存放於新加坡等金融中心,不動產則根據各國稅制選擇持有方式(個人vs公司持有)。同時結合人壽保險的槓桿效益與信託的保護功能,創建完整的財富傳承架構。某上市公司家族即透過BVI公司持有全球資產,再以信託方式指定繼承條件,成功將遗產繼承成本降低60%。

跨境繼承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當跨境繼承事件突然發生時,系統化的應變流程至關重要。第一時間應啟動「五步驟應急機制」:立即取得當地死亡證明並辦理國際認證,聯繫各國資產保管機構凍結帳戶,召集專業顧問團隊(律師、會計師、信託經理),通知所有潛在繼承人並建立溝通平台,最後全面盤點全球資產負債。這個階段需特別注意情緒管理,避免在壓力下做出草率決定。

文件收集階段應建立檢查清單,區分「緊急必要文件」與「後續補充文件」。死亡證明多國認證副本、護照與簽證頁複印件、婚姻與親屬關係證明屬於第一優先;資產證明文件、稅務記錄、債務憑證等可稍後處理。某案例中,家屬因未能及時提供經認證的死亡證明,導致在港資產被凍結逾年,期間還需持續支付管理費用,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各國繼承程序啟動時點與時效各異,必須制定跨國時程管理表。台灣限定繼承需在知悉繼承時起三個月內陳報法院,美國遺產認證程序通常持續6-12個月,歐盟繼承證書申請則需配合成員國翻譯要求。建議採用「並行處理」策略,同步啟動各國程序,並委任當地專業人士協助,避免因順序錯誤導致時間延誤。

最後階段的資產分配與稅務申報,更需要精密協調。應先計算各國應納稅額,評估資金調度需求,再按優先順序處理資產過戶。某跨國企業家族在處理繼承時,巧妙利用各國申報時間差,先完成免稅地區資產轉移,再用這些資金支付高稅率地區的稅款,實現現流優化。整個過程中,保持家族和諧與專業指導的平衡,才是順利完成跨境遗產繼承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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